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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1-12-20 16:55:43点击次数: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规定,为保证2021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一)学院2021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少钦

   副组长:李远  蒋来水

   成  员:郝丽静  陈松鹤  谷童玮  洪嘉骏

   秘  书:周俊鑫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公示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接收计划,计算学生平均成绩,组织学生转专业报名,组织学院考核,确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办理转专业学生接收、分班及选课等工作。

   (二)学院2021级转专业工作监察小组

  长:李宏亮

  员:崔桂华  邢哲  王泽璇  武佳琳(学生) 常蒈蒈 (学生)刘若璇(学生)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类)工作各流程,检查转专业学生成绩情况,监督学院考核过程。

    第二条 接收条件

   (一)全校 2021级普通本科生(不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对中医药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

    1.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3.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接收计划

   (一)根据我院现有专业人数及师资情况,确定我院各专业接收计划:中医学专业接收9人,中药学专业接收7人。

   (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学生接收名额和“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单独申请转专业学生接收名额按学校政策执行,不占用各专业接收计划数。

    第四条 录取规则

    学院按转专业(类)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类)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70%

    第五条 考核方式、内容

学院考核为笔试加面试,学院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组织教师出题、阅卷和面试考核,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中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侧重于中国传统文化知识,重点对学生中医兴趣、中医思维方式考查;中药学专业重点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医药文化的考查。笔试考核方式为开卷考试。

    第六条 考核安排

   (一)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进行转专业(类)报名申请转专业(类)。

   (二)学院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公布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公布总评成绩,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

   (三)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类)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转专业(类)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而定。



       中医学院

    2021年128

(编辑:精诚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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