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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更新时间:2020-05-07 10:03:37点击次数:

中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及《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结合中医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创新实践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中医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组长:葛少钦

副组长:李宏亮、李远

成员:郝丽静、齐香梅、姜春燕、刘维伟

秘书:周俊鑫

三、“推免”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时间限定为:中药学专业前三学年成绩,中医学专业前四学年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由累计必修课成绩绩点分与创新实践能力分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见第六条。

(六)外语基础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推荐。

 (七) 全部必修课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且为一次性取得,必修课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推免。

(八)综合测评排名在学校划定的遴选范围之内。

(九)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获得A类竞赛国家级奖励),及参加重要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等情况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期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以及校级项目主持人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十)符合河北大学直接推免条件的,按《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推荐名额:具体的推荐名额以学校分配为准。

五、推荐程序

(一)公告申报条件

1.学院向班级辅导员传达“推免”工作条件和要求,辅导员做好“推免”工作的部署工作。

2.班级成立“班级推免小组”,班级推免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人数57人。人员组成遵循回避原则。

3.依据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进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内进行排名。

(二)确定初选名单

学院推免小组依据“推免”条件审核所有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免试学生名单。

(三)公示“推免”初选名单

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栏公示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办公室。

(四)上报学校

学院将初选通过的学生的《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等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学校公示

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及相关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没有异议,由学校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联系接收单位

初选通过的学生网上填报相关信息,与接收单位联系接收事宜。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中药学本科专业:90%×前三学年累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10%×创新实践能力分。

中医学本科专业:90%×前四年学年累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10%×创新实践能力分。

服兵役人员加1分,获优秀士兵称号的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同年91日。

七、其它事宜

(一)学校统一为审核批准的推免生开通校验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推荐免试考生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推荐免试登记表内容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的学生、未进行图像采集或未按规定选择报名点的学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经省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三)凡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联系培养单位,相关事宜由培养单位确定。

(四)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将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 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定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将由考生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八、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推免”工作。

 

 

 

中医学院

2020年427

 

 

 

 

 

 

 

 

 

 

 

 

 


附件           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C级竞赛加分为中医学院学院自定

分类

获奖项目名称和等级

A级竞赛加分

B级竞赛加分

C级竞赛加分

最高限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各类学术、科技、技能竞赛获奖

全国(国际)一等奖

2

1.5

1

1.5

1

0.5

1.4

0.8

0.4

2

全国(国际)二等奖

1.5

1

0.5

1

0.5

0.3

0.8

0.4

0.2

全国(国际)三等奖

1

0.5

0. 3

0.6

0.4

0.2

0.5

0.3

0.1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0.8

0.4

0. 2

   0.5

   0.3

   0.1

0.4

0.2

0.05

省级二等奖

0.5

0.3

0.1

   0.3

0.2

   0.05

0.2

0.1

0

省级三等奖

0.3

0.2

0.05

   0.2

   0.1

   0

0.1

0.05

0

各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A类期刊

1.5

1

0.5

 

 

 

 

 

 

1.5

(限报三篇)

B类期刊

1

0.5

0.3

 

 

 

 

 

 

C类期刊

0.5

0.3

0.1

 

 

 

 

 

 

承担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

0.8

0.6

0.4

 

 

 

 

 

 

1.5

(限报3项)

省级

0.5

0.3

0.1

 

 

 

 

 

 

科研课题

国家级

1

0.8

0.6

 

 

 

 

 

 

省级

0.7

0.5

0.3

 

 

 

 

 

 

市级、校级

0.4

0.2

0

 

 

 

 

 

 

取得发明专利

1

0.8

0.6

 

 

 

 

 

 

注:

1.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制定的《竞赛分级目录》,将其中的C级竞赛在不高于B级竞赛的前提下酌情加分。

2.专利、论文等均应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及科研项目级别按照河北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3.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界定范围为职务发明且与本人专业相关的。

4.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计分按照如下公式,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

(编辑: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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