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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关于确定201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3-05 09:04:00点击次数:

各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委发展党员文件精神,为规范发展党员工 

怍,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现将确定201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对象名额 

本次确定拟发展对象名额10个左右,以学校下发名额为淮。 

二ˋ 条件和程序 

确定发展对象严格按照《中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条件及程序暂行办法》执行。(见附件)需 

要注意的问题肓以下几点 

1、考察范围: 符台基本条件并且符台其他条件第一项的2013级、201 2级、2011级全体积极极分子(毕业班除外);符台基本条件并且符合其他条件第二项的全体积极分子。 

2ˋ 各班必须按照学院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井公示,并经辅导员签字后上交所属党支部。不经资格审查的班级,所属支部不予审核。 

三ˋ 工作时间及材料上报要求 

各班级务必于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12:00前持 《中医学院拟发展对象审核表》  《中医学院院优秀学生入党自荐表》 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所属支部。 

附件1: 中医学院拟发展对象审核表 

附件2:中医学院优秀学牛入党自荐表

附件3:中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条件及程序暂行办法(2015年3月修订)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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